國土部督查農地違法徵遷 補償規範有待強化
發佈時間:
Aug 21,2013
近來,違法徵地案件屢屢曝光,國土部「重拳」出擊整治。昨日(8月20日),據《每經日報》記者了解,國土資源部下屬的國家土地總督察辦日前發出通知,要求派駐地方的9個土地督察局,立即實地核查當前徵地工作中侵害農民合法權益的問題。分析人士表示,徵地補償和徵地規範,是確保農民權益、保障城鎮化質量的重要一環,不僅後期監管要跟上,制度建設也有待根據目前經濟發展完善。
近來,違法徵地案件屢屢曝光,國土部「重拳」出擊整治。
昨日(8月20日),據《每經日報》記者瞭解,國土資源部下屬的國家土地總督查辦日前發出通知,要求派駐地方的9個土地督察局,立即實地核查當前徵地工作中侵害農民合法權益的問題。
分析人士表示,徵地補償和徵地規範,是確保農民權益保證城鎮化質量的重要一環,不僅後期監管要跟上,制度建設也有待根據目前經濟發展階段和水平進行規範。
重點督查違法徵遷
據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了解,今年國家土地督察瀋陽局對遼寧省遼陽市、鐵嶺市,吉林省松原市、黑龍江省雞西市、大連市普蘭店市開展例行督察,共發現2199個土地違法違規案件。目前,例行督察意見書已經向各省發出,整改工作已經啟動。
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李國祥表示,農民的土地權益是法律賦予的,農民對土地享有使用、轉讓的權益,如果要徵用農民的土地,應該得到農民的許可,並且要保障農民合法的權益。「部分地方農民的土地被徵用後,有的補償標準過低,有的甚至連補償款都拿不到,農民失地以後,有時生活保障甚至都出問題。」
按照國家土地總督察辦新近向9個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發出的通知,督查重點圈定在今年工作中已經查實的未經批准違規徵收土地、未按規定標準進行徵地補償、拖欠被徵地農民徵地補償安置費用,以及未落實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等問題的整改情況。
濟南土地督察局相關負責人向《每經日報》記者透露,土地違法案件大部分都與農地違法徵用有關,形式也多種多樣,如「名租實徵」、拖欠徵遷款等。「有很多地方政府打着城鎮化旗號,大範圍徵用農民土地,搞開發區、度假村等,這種情況現在有愈演愈烈的勢頭」。
地方強化補償規範
在國土部加緊督察的同時,地方政府也在農地徵用頻頻發生的背景下,紛紛醞釀再提高補償標準。
李國祥表示,目前全國失地農民有4000萬~5000萬人,而且每年還以300萬的速度增加。總體上看,他們既有別於農民又不同於城市居民,就業能力弱、社保水平低、發展能力差。他說,失地農民的生存狀況應該引起高度重視,政府和開發商不能在徵地時做「一錘子」買賣。
現行土地補償制度是由《土地管理法》確定的,其中最關鍵的條款是第47條。去年底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《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》,對第47條做出了重大修改。
草案明確了公平補償的基本原則,刪除瞭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和30倍補償上限的內容,規定徵收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給予公平補償,保證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有改善、長遠生計有保障,維護被徵地農民的合法權益。
而地方也在積極行動,湖北鬆滋市初步建立起「生活有保障、住房有安置、就業有門路」的保障機制,確保被徵地農民合法權益。
吉林國土廳也嚴格執行新的徵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,逐步提高集體土地徵收補償標準,切實做到徵地補償同地同價。
上述濟南土地督察局相關負責人對《每經日報》記者表示,農地徵用最基本的原則就是確保18億畝耕地面積紅線、確保農民利益不受侵害,根本辦法是提高補償標準,建立有效徵地機制,而不能依賴督察、罰款、追繳等形式。
國土部督查農地違法徵遷 補償規範有待強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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